今年初,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各地近期也紧锣密鼓地推出具体实施细则:吉林率先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方案,江西取消政府采购活动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浙江明确政府采购优先支持中小企业。
近期,各地相继披露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情况,如江西2020年政府采购规模达875.5亿元,超八成授予中小微企业;湖南2020年中小微企业利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6.3亿元,同比增长85%;去年以来湖北武汉市政府采购中中小微企业占比达88.5%;吉林从优化采购活动程序、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搭建企业融资平台等方面出台12条具体举措,帮助中小企业纾解发展困难,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浙江明确将加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规定小额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山东青岛市明确将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个性化的定制服务和更加精准的政策扶持。
“中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力量,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表示,政府采购从需求的角度为中小企业提供支持,有利于中小企业更好地实现高质量发展。尤其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当下,政府采购更有必要帮一帮、扶一扶,让那些有发展意愿和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能够突出重围,获得生机。
一些企业反映,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当前中小企业有效参与政府采购依然面临诸多难点,主要表现在采购信息不透明、程序复杂,资质要求、财务担保要求过高,融资困难等。尤其是在与大企业竞争中,中小企业仍处于明显劣势地位。中小企业自身能力不足,也成为一些单位青睐大企业的原因。
解决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堵点,需要不断探索政府与市场合作的体制机制,为中小企业进入政府采购提供新机会,“要避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流于形式,应建立公开透明的采购管理办法,允许各方面监督进入,并及时处置各种违规和违法行为,把政府采购市场做得比一般商品市场还要透明。”何代欣表示,同时还要明确采购责任,缩短采购决策层级,优化采购流程,确保政府采购高效廉洁。
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多地开通了“政采贷”“疫采贷”等融资平台,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压力。
对于一些中小企业缺乏诚信的问题,浙江将建立供应商诚信“红黑榜”,把对优秀的鼓励和落后的惩罚结合起来,从而限制低诚信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为优质中小企业提供更多发展机会,而对于中小企业自身来说,还应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增强履约信用,熟悉规则,将政府采购的潜在红利真正变成推动自身健康发展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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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发挥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增信服务效能
多地加快推进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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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迎来新一轮融资创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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