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债资产是金融机构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借款人、保证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及时、有效地处置抵债资产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清收盘活不良资产的重要手段之一。
抵债资产处置面临的主要困难
产权接收难。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依据人民法院裁定书接收抵债资产时,往往面临一些债务人消极抗拒、不配合执行,或者恶意将抵押物对外长期租赁并提前收取租金、使抵债资产处置陷入困境的局面。而通过协议途径接收抵债资产,要么一些债务人要求的抵债资产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要么存在抵押物被其他债权人轮候查封或以酒类及其他难以公允评估价值的物品抵债的情况,导致银行不能正常接收抵债资产。
处置周期长。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主要通过司法诉讼途径接收处置抵债资产,需要经过诉讼、传票送达、开庭、判决、判决送达、申请强制执行、评估、公告拍卖和过户等相关法律程序,牵扯环节多,过程复杂。间隔的时间往往比较长,通常在两年以上,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抵债资产处置的成本。
交易税费高。《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取得抵债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是指银行收取抵债资产过程中所缴纳的契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等税金,以及所支出的过户费、土地出让金、土地转让费、水利建设基金、交易管理费、资产评估费等直接费用。”以不动产为例,参照现行抵债资产处置流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作为抵债资产的接收方和转让方,需要先后两次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并承担两次过户的相关费用。每办理一次过户登记大致需要缴纳抵债资产总值20%左右的税费,相对高昂的费用开支制约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处置抵债资产的积极性。
登记过户慢。物权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于依照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法律文书而享有的物权,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则不发生物权效力。现实中,受土地性质、土地出让金的缴纳以及相关权属分割等复杂因素的影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往往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抵债资产过户登记。同时,为避免两次缴纳产权登记费、过户费等费用,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选择暂时不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可能引发抵债资产再次被查封或被重复抵押的风险。
运维管理难。目前,大多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对抵债资产的管理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缺乏专业团队,管理手段有限。同时,由于抵债资产差异较大,难以集中有效管理,大多是一收了之、长期闲置。由于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置抵债资产,导致部分抵债资产受损或贬值。长期持有的抵债资产难以实现有效保值、增值,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往往还要增加额外的水费、暖气费、电费及物业费等管理费用开支,资产利用率低下。
全方位完善抵债资产处置的措施
一是严把抵债资产准入关,审慎评估拟抵债资产的价值,审慎甄别和接收拟抵债资产。对于那些权属关系复杂、处置周期较长、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保管难度大的“问题”抵债资产,应坚决将其拒之门外。
二是规范抵债资产管理,组建专业管理团队,专司抵债资产的日常经营和运维。应对抵债资产统一建账立卡、实时监控、分类施策,确保抵债资产不遗失、少损耗。坚持保本微利、快进快出的原则,采取融资租赁、提供买方信贷支持等单项或组合策略进行盘活处置,以期实现抵债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是用活用好法规政策。可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资产保全的形式,先行将抵债资产的权属锁定,然后联系接洽潜在购买人,达成协议后直接将抵债资产过户到购买人名下,用出售抵债资产所得资金偿还借款人本息,合法规避抵债资产多次登记过户带来的多项税费开支。
四是强化与中介机构的合作。依托高度市场化的互联网和平面媒体信息平台,及时发布披露抵债资产处置信息,加大推介力度,吸引众多潜在投资者进场收购,加快抵债资产的处置速度,提升处置效率。
五是借鉴大型商业银行的经验,推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组建资产管理公司,批量打包转让,对抵债资产进行剥离,为拓宽渠道、高效处置抵债资产提供有力支撑。
六是抵债资产处置变现的实质是为了收回金融机构的贷款本息,不能视作一般的经营性交易活动。建议寻求地方政府及税务部门的理解支持,或者提请修改相关法规,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抵债资产过户及处置的相关税费进行减免,切实降低不良资产盘活处置的成本。
(来源:《中国农村金融》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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