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审计工作,2018年1月,审计署发布了新修订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应当建立总审计师制度。2020年9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深化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建立总审计师制度。2021年8月,辽宁省国资委印发的《关于加强辽宁省省属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建立总审计师制度,协助党委、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因此,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已成为国有企业完善党组织建设和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有企业强治理、反腐败、控风险、防流失的重要措施之一。
一、秦荣生:加快建立国有企业总审计制度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院长秦荣生提出要“加快建立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
秦荣生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推进国有企业建立总审计制度,强化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国有企业总审计师进入企业党委(党组),负责协助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分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落实党委(党组)对内部审计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充分体现党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核心领导作用,通过对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审计,通过揭示和反映国有经济运行中的风险隐患,通过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通过揭露重大违纪违法违规问题,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侯学元:积极落实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审计厅厅长侯学元提出要“积极落实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
侯学元表示,国有企业地位重要、体量巨大,对其规范内部管理、健全治理结构、防范经营风险提出了更高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健全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以加强对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更好地保障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总审计师作为全面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协助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管理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着经营管理风险的识别者、内部审计体系的建设者和内控制度运行的维护者等重要职责。
三、鲍国明:审计师制度可推动实现内部审计监督与服务全覆盖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会长鲍国明提出“审计师制度可推动实现内部审计监督与服务全覆”。
鲍国明强调,党和国家越来越重视内部审计工作,组织领导和利益相关方的期望越来越高,内部审计在组织治理中的地位凸显,在国有企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对于新时代内部审计履行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在国家的审计监督体系中发挥其不可或缺的独特优势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裴育:总审计师制度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发展
南京审计大学副校长裴育提出“总审计师制度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规范发展”。
裴育指出,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一方面,是落实审计全覆盖的具体举措,能充分调动各部门或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加强审计监督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是加强国家审计对内部审计业务指导,促进内部审计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期待的要求。这一举措有三个方面的意义,一是从组织设置上保证了审计全覆盖在国有企业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二是从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角度,让总审计师制度与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了无缝对接。三是从可持续发展视角,透过总审计师作用的发挥,可以有效防范国有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风险,促进国有企业行稳致远和可持续发展。
五、肖伟:总审计师履职要勇于改革创新
中国银行总审计师、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肖伟提出“总审计师履职要勇于改革创新”。
肖伟表示,企业一定要设立总审计师职位,这不仅是公司治理的要求,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从公司治理层面看,独立的内部审计是确保监督有效的前提,设置总审计师职位能够保证内部审计独立性和有效性不落空。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看,内部审计是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设置总审计师职位有利于提升内部审计服务于公司治理的质量和效率,促进企业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防控常态化,进而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同时,总审计师不仅是业务干部,也是政治干部,要了解国家的政策、本单位的战略,要敢于改革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