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巡视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项目保后监管工作,增强风险管理前瞻性、有效性、针对性,集团于8月3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做好保后监管对于担保机构防范化解业务风险具有重要作用。鉴于融资担保业务特别是普惠性业务具有高风险特征,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风险控制程序才可能将风险限制在可承受范围,如果担保机构疏于对项目保后阶段的监管,不仅会错过采取风险补救措施的时间窗口,也会提高受保人的违约倾向,最终造成损失。
《通知》提出,集团要继续健全完善保后监管制度,深入分析、总结以往保后监管工作经验,结合保后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梳理查找现有制度弱项和漏洞,补齐制度短板持续,提升集团在保项目管理水平。
《通知》要求,集团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项目保后监管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周期和流程完成保后监管工作,坚决杜绝保后监管“漏做、迟做”;要以尊重事实、务求实效为原则,持续提升保后监管质效,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防止保后监管“虚做”;部门间要加强协同配合,及时沟通项目情况,增强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要高度重视保后档案管理工作,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通知》强调,在保后监管过程中发现风险时,要严格执行风险预警工作流程,快速反应,做到当天发现当天报告;对风险信息要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透露;在处置风险过程中,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从多角度综合研判项目风险,共同参与研究制定和执行风险化解处置方案,最大程度减少集团损失。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总结风险预警与处置的经验做法,全面提升风险预警、处置能力和水平。